[四]参展费用
展位规格:国际标准展位: A类展位:3m╳3m,5500元/展位。B类展位:3m×3m,5000元/展位,光地600元/平方米。
1)9平方米标准展位包括:展出场地、挡板、楣板、洽谈桌一个、椅子两把、射灯两盏、电源接口。
2)标准展位两面开费用增加10%,光地最低租用面积为36平方米,特装管理费每平方米20元。
[五]装卸费用(详见会务通知)
[六]用电收费
1、根据自家设备电功率的大小参展单位需自备样机电缆线。组委会只提供220V正常照明用电(500瓦以下)详细用电收费标准请见参展合同书。
[七]参展须知
1)参展单位请于定下展位后请将参展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寄至或传真至组委会秘书处,并在七日内支付展位订金(参展费的50%),余款在4月1日前付清。
2)我公司将按照“先申请,先安排,先付款,先确认”的原则安排展位,我公司收到定金后予以最终确定参展预定展位,否则,参展预定展位将不予保留。为服从总体布局,承办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位位置进行调整。非组委会因素,参展单位中途退展者,定金将不予退还.
3)参展单位必须如实填报参展设备的用电量、重量、体积,以便我公司及时配电、装卸。
大型设备(整机重量超过3吨,长度超过3米)统一集中安排在4月21日进馆,小型设备安排在4月22日至23日进馆。
4)凡租用光地需特装的参展单位,请于2012年4月1日之前将展位特装设计方案效果图及装修材料报我公司审核备案,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特装。
5)参展单位所租用展位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展出展品范围之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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