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印刷业从高速增长期进入稳步发展期、印刷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2011年,从国家各部委发布的宏观政策来看,作为八大重点文化产业之一的印刷业,正在享受越来越多的政策红利。下面集中盘点2011年国家发布的印刷包装业的政策。
1、3项印刷装备技术列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7日在其网站发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1年)》(以下简称《指南》),3项高档印刷装备关键共性技术列入《指南》,它们是:高端、智能化印刷机墨色控制系统技术,高端、智能化印刷机电子轴(无轴)传动系统技术,喷墨数字印刷机压电式喷墨打印头制造技术。
【点评】:如果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能够研发并生产出这3种产品,将填补国内空白,打破国外垄断。
2、数字化印刷设备列为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摘要】:国家发改委10月2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在先进制造产业中,11种数字化专用技术和设备被列入其中。它们分别是:平张纸多色高速胶印机、喷墨数字印刷机、卫星式柔版印刷机、高速卷筒纸胶印机、多色凹版印刷机、智能化多色双面印刷设备、基于光刻技术的压印设备、计算机直接制版(CTP)技术与设备、基于纳米材料的绿色制版技术及设备、数字化电子轴传动技术、数字式扫描制版打印一体化速印机。在新材料产业中,低碳型和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被列入。
【点评】:该政策有助于推动行业数字印刷和印刷数字化进程,推进印刷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3、2011年进口印刷设备关税调整
【摘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财政部网站发布《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宣布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对比2010年,2011年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有升有降:升的是进口版材和计算机直接制版(CTP)设备的关税,降的是进口喷墨头的关税。对比2010年版的关税实施方案,2011年进口PS版和CTP版的最惠国税率均有大幅提高,从2010年的2.9元/平方米提升至2011年的8.1元/平方米,其中CTP版2011年执行暂定税率为4.7元/平方米。对比往年,2011年进口印刷设备器材暂定税率有个明显的变化。自2006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进口CTP设备零关税政策被取消了,2011年暂定税率为3%。另外一个值得业界关注的变化,是压电式喷墨头的进口暂定税率从6%降至3%。
【点评】:进口CTP设备取消零关税,是因为国内制造商的技术和产量比以往大有提高。降低喷墨头的进口关税,有利于喷墨印刷机制造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4、印企受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覆盖政策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网站8月24日发布六部门《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而在去年6月,六部门就将境外结算地域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两年来,境内结算和境外结算地域实现全覆盖。《通知》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增加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这新增的11个省(区)的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通知》还明确,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点评】:这对外向型印刷企业是一政策利好。在进出口业务结算时用人民币代替美元、欧元、英镑,企业可以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简化出口手续。
5、大陆从台湾购买5种印刷机可降税
【摘要】: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消息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于201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为使两岸民众尽快受益,大陆方面已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于2011年1月1日全面实施早期收获计划。由于5种印刷机被列入了该计划,印刷企业受益于该计划的实施。
根据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大陆方面对原产于台湾的557项产品降税。根据商务部此前公布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降税清单中包括1种印刷油墨和5种印刷机。它们的名称和税号分别是:其他印刷油墨(32151900),切纸机(84411000),其他制造纸浆制品、纸制品的机器(84418090),平网印刷机(84431922),其他网式印刷机(84431929),其他印刷机(84431980)。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分三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点评】:台湾的印刷机械制造商受益,大陆的印刷企业能买到更便宜的机器。
6、来料加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有优惠
【摘要】: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1月14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有关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法人企业过程中涉及的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问题。在2011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以外商提供的全部不作价设备作为投资设立法人企业的,或在2009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将该企业全部不作价设备作为投资整体转入同一投资方已设立的法人企业的,准予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尚未解除海关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可连续计算。在2008年9月9日~2009年6月30日期间已由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整体转型为法人企业的,对已结转到法人企业但尚未解除海关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准予其作为投资处理,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可连续计算。
【点评】:外向型印刷企业将从此项政策中受益。
7、印企进口机电产品可选人民币作货币单位
【摘要】: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日前在商务部网站发布《关于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增加人民币币种选项的通知》(机电办进字〔2011〕49号)称,为了进一步便利进口企业,积极促进进口 ,自即日起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系统中增加人民币币种选项,20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施行该政策。
【点评】:使用人民币作为进口结算货币不仅可以减少外币结算汇兑损失,还能减轻企业进口设备和原料的成本负担。
8、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摘要】: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11月17日联合印发《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土地登记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等,还有各省(区、市)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该通知,该项政策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点评】: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利于扩大就业。
9、九项金融财税政策定向援手小微企业
【摘要】: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提出了9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税政策。金融方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三是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四是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五是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六是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财税方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三是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
【点评】: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有利于经济形势好转,扩大就业,扩大内需。
10、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3万元提高至6万元
【摘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1月29日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联合发出通知,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1月两部门印发的通知称,自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评】: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大收益人群,利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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