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网友称自己是邯郸市一家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所用人员全部是农民劳务工,在准备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参保
网友问题:一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从工资中代扣,他们就辞工走人,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大,有的人刚签订劳动合同、办完社保缴纳手续没多久就走了,这样公司又得办理终止合同,转移社保手续,实际操作太不方便,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不缴纳社会保险,直接将社保费当工资发给员工是否可行?
权威解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刘建平明确表示,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社保费发给个人的做法是错误的。
刘建平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一些用人单位将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发给个人的做法是错误的,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刘建平认为,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仅是劳动关系双方应尽的法律义务,而且对于保持劳动者队伍的稳定,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老有所养,也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该公司来说,当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的保险意识,逐渐消除劳动者不愿参保、不想缴费的现象。
■劳务派遣公司须遵守特别规定
网友问题:建筑劳务分包公司是否有资格进行建筑劳务派遣?若没有派遣资格,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够进行劳务派遣?
权威解答:刘建平表示,劳务派遣是一种比较灵活的用工形式,它适用一些替代性、临时性和辅助性的劳动岗位。建筑施工单位不少是通过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这部分人大约占全部建筑施工员工的80%以上。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明年1月1日将要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载明被派遣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同时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在保护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与一般用人单位不同的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二是劳务派遣单位要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数额及支付方式。三是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四是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协议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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