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液密封口试验
3只塑料容器内灌入不小于容器总容量98%的水,按出运型式封口,然后将容器倒置,使封口处于最低位置24 h,3只塑料容器均无渗漏,则该项试验合格,如有1只渗漏则该项试验为不合格。闭口塑料容器4项试验中如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则该批闭口塑料容器性能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开口塑料容器3项试验中如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则该批开口塑料容器性能检验削定为不合格。
1.4 危险货物塑料容器包装标记
按照《国际危规 规定,每一只拟装运危险货物的塑料容器显著位置上均应具有与包装本身相适应的清晰牢固的标记,因此塑料容器生产厂家在制模时应考虑这一点。
包装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l:拟装液体危险货物塑料容器,如图l所示。
Mo=( —1)·Ml ⋯ 一
式中 厂__堆码重量:
x`一最低堆码高度3 rn;
一单个塑料容器高度;
。— — 单个塑料容器包装毛重;
X/日计算值小数点后应进位,取整数。
判定准则:3只塑料容器均不破裂、不倒塌为合格。
2 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和公司使用塑料容器
包装的规定和要求
(1)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和公司,所使用的塑料容器必须向经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取得《出口危险由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结果单”,并仔细核对该性能结果单上的内容和所购买的塑料容器是否一致,核对内容包括:该批塑料容器名称、规格、数量及塑料容器上的包装标记等。
(2)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和公司凭上述“性能检验结果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危险货物进行包装。同时对每一只已包装好的塑料容器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规定和要求,并由企业质检部门出具厂检合格单。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企业和公司,凭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该批塑料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和危险货物生产厂质检部门出具的厂检合格单,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该批塑料容器包装件的“使用鉴定”,经鉴定合格获取由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4)出口危险货物企业和公司凭上述的“性能检验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的正本,向有关运输主管当局办理进港、装箱、装船、装机等有关手续,并接受监督管理,至此使用塑料容器包装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全部程序才算结束。
朱金禄 蒋伟 机电信息(南京)-2005年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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