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受理光明乳业与三鹿集团纯牛奶产品的提价申请后,国家发改委1日再次表示,已受理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小包装食用植物油价格的申请。这意味着“金龙鱼”等著名品牌的食用油又将涨价。(据4月2日《新京报》)
这一新闻被各大网站放在了显著位置,并引来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很多网友在网页的后面留言,其中绝大部分是发泄不满。不过,网友们的矛头所向并不是涨价的企业,而是批准涨价的国家发改委。有网友戏称“发改委已经成了‘涨价委’”;也有网友将国家发改委称之为一个“宏观不抓,只批具体涨价”的部门……这些留言也成了网友热顶的对象。
发改委缘何被讽为“涨价委”?企业涨价,为什么政府挨骂?
应该说网友们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自从年初国家发改委启动物价临时干预措施之后,很多公众就把抑制涨价的希望寄托到政府的身上,他们希望行政干预能够摁住物价这个一直高昂的“牛头”。然而,希望很快就变成了失望——国家发改委接二连三地批准了几家特大食品企业的涨价申请。各地的发改委基本上也都是例行一下程序,否决提价申请的情况几乎没有。
看到网友们的讽刺,国家发改委及其工作人员一定感到万分的委屈。原料价格涨了、运输价格涨了、包装价格张了、人力价格涨了……总之,成本涨了很多,价格出现倒挂。人家企业的提价申请理由充分、符合实际,我们发改委有什么理由不批准呢?
也许有人要说,目前物价上涨过快,超出了居民的承受能力。政府既然启动了价格干预措施,那就应该硬起手腕。且不说产品定价是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即使政府强行压住某种产品的价格,会出现什么结果呢?企业的选择只能是减少产量,甚至停止生产,其结果必然是产品的短缺并导致价格的进一步上涨。
以前是企业自主涨价,现在是政府批准涨价。政府既然把“涨价权”揽在怀里,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发改委成为众矢之的,也是顺理成章的。在一定程度上,国家发改委是“引火烧身”。其实,早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之初,就有人指出国家发改委的这种做法是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不符合市场规律,也难以取得实际的效果。
诚然,国家发改委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初衷是好的。作为责任政府,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物价方面也应该有所作为。但“是否负责任”是一个问题,“如何负责任”则是另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进行宏观上的调控,而不能随便运用行政手段对微观经济进行干预。就平抑物价来说,政府应该做的是:依法打击非法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格控制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价格,比如水电气暖价格,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批准涨价;同时,运用政策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从而抑制价格过快上涨,比如在猪肉因供不应求大幅涨价的情况下,大力扶持饲养业、扩大生猪供应等。
日前发布《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中,稳定物价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耐人寻味的是,这份对物价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的《要点》,偏偏对两个多月前才启动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只字未提,这是否意味着国务院对这一措施也已经“不待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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