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实施一段时间后,近日,保定市工商部门出动千余名工作人员,集中清查集贸市场、小吃摊等提供、使用塑料袋的商家,仅一天时间就收缴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110万个。
6月25日上午,保定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商场、超市都能遵守“限塑令”,有偿有限提供合格塑料袋给消费者。但在一些菜市场,有的塑料袋制品厚度虽已达标,却无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条形码等重点标识;在检查化纤便民市场时,工商人员缴获了50个无任何标识的蓝色塑料袋;南市区裕华工商分局在南关大街鸿发市场查处了一辆厢式货车,内有四吨塑料袋制品,其中有三吨属于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目前已经立案处理,有关部门正继续追查生产厂家。
据统计,当天一天时间,工商执法人员就收缴了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多达110万个。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合格的环保塑料袋上应标有厂名、厂址、条形码和环保提示语等标识,提醒商户们在进货时要仔细辨别。
记者另从保定市雄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作为全国北方最大的包装印刷基地,当地塑料包装企业纷纷转产生产无纺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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