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政策 妥善应急救难
刘明中 江伟
今年前三季度,河北省财政着力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并向民生支出倾斜。据统计,1—9月份,河北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公共安全等方面支出达到418.3亿元,平均增幅在30%以上。
为落实各项义务教育改革政策,河北省财政拨付省级以上资金28.5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685万名学生学杂费,向19.9万名农村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全省投入9亿元资金,力争10月底前全省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拨付省级以上资金7100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改厕治污。落实高校学生伙食补贴政策,预拨省属高校资金7346万元,为69.5万名高校学生一次性发放4个月(每月20元)的伙食补助,缓解了高校学生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同时,河北省各级财政积极落实新农合制度扩面提标有关政策,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省市县三级财政共补助资金18.8亿元,使河北农民参合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80元,新农合制度覆盖全省所有含农业人口的183个县(市、区),参合农民达到4671万人,参合率达86.3%。省财政还下达中央资金2.1亿元,实施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有力支持了全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河北省各级财政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挥财政职能的重要着力点,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政策,促进社会稳定。1—9月份,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亿元,增长30.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3亿元,增长56.9%。为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1.6亿元,并拨付资金1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金蓝领培训计划和就业技能扶助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1103元。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支持全省城乡低保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对城镇低保人群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8元标准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政策。为做好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相关工作,河北省财政及时下达中央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资金1.2亿元、调度省级财政资金3亿元,用于灾区安置房建设,并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四川平武县灾后重建工作,多方筹措援建资金,已拨付3.5亿元支援平武县灾后重建工作。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河北省财政根据省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及时筹措并下达资金1.5亿元,用于医疗设备购置和对患儿开展免费治疗。同时,及时落实省政府对奶牛进行补贴的决定,拨付省级补助资金1.75亿元,对省内养殖奶牛的农户按每头奶牛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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