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中信银行率先推出了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
■多数银行称,细则出台后,将对客户进行区别对待,分为不同的利率等级
■若执行0.7倍利率群体较大,“提前还贷潮”或难再现
本报讯(记者王亚楠)“难产”的房贷新政细则,终于浮出水面。昨日,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率先推出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两家银行在对新发生贷款、已有贷款的首付及利率执行标准上有一定差别,不过均提出对首套房、非首套房,改善型及非改善型的住房的利率标准进行区别对待。
新增贷款优惠利率不一
农行、中信银行均表示,对首套房、非首套房,改善型及非改善型住房的利率标准进行区别对待。
在新增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政策方面,农行、中信银行公布的细则中,均对首套房、非首套房,改善型及非改善型住房的利率标准进行区别对待(如图表)。
除此之外,对借款人一次性申请多笔个人住房贷款的,农行将进行严格控制。农行称,对自住购房能否适用最优惠利率将综合购房类别、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进行考虑。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将参考上述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
已发放贷款将区别对待
对已发放的贷款将根据还款人的信用状况等综合进行利率调整。
农行细则称,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贷款利率调整将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通过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系统自动调整利率,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执行利率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另一种方式是手工调整,即对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原适用利率、客户贡献度、客户资信及监管要求等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2009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农业银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细则中未包括已发放的贷款。不过,对已发放的贷款也将根据还款人的信用状况等综合进行利率调整。
其他银行正在制订细则
多数银行表示,细则出台后,将对客户进行区别对待,分为不同的利率等级。
昨日记者获悉,其他银行河北分行或已收到总行文件,正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尚未收到总行的文件。
中行河北省分行有关人士称,已经收到总行的原则性文件,根据“优质客户、非优质”“首套、非首套”对贷款客户进行区分,具体将根据河北情况制定适合本省情况的细则。
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银行则还在等待总行的文件。
上述银行均表示,细则出台后,将对客户进行区别对待,分为不同的利率等级。
提前还贷潮或难再现
如果执行0.7倍利率群体较大,“提前还贷潮”或将在今年末明年初难再现。
有银行人士算了笔账,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的基准利率是7.47%,按七折算为5.229%。而1年期存款利率已经达到3.87%(整存整取),这意味着银行房贷业务的利差只有1.3%多一点,扣除正常的呆账准备金1%以及相应的税费、人工成本,“做房贷几乎是入不敷出了”。
如果将这一“倒挂”现象集中到一个客户身上,则显得更为极端。目前,整存整取5年期存款利率为5.58%,而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的70%为5.229%。假设客户有100万房贷余额且已有100万闲散现金,如果利率5年内不调整,客户不提前还贷,而是将资金存入同一银行,5年后其利息总收入接近27万,而支付的贷款总利息仅为14万。
如果执行0.7倍利率群体较大,“提前还贷潮”或将在今年末明年初难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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