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量杯的规格系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具倒液嘴量杯系列。主要应用于实验室及医药室测量液体之用。
2 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图示标志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6543 瓦楞纸箱 GB 6582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颗粒试验方法和分级 GB 961 玻璃仪器内应力检验方法 偏振光学测量法 GB 196 常用玻璃量器国家检定规程
3 术语、符号、代号 3.1 量出式 将水注入量杯到所需分度线,然后倒出,等待30 s后所排出的体积即为该分度线的容量。量出式符号以“Ex”表示。 3.2 容量单位 容量单位应是立方厘米(cm3),或毫升(mL)。 注:按国际单位制(SI),毫升(mL)通常作为立方厘米的专用名称。 3.3 标准温度 标准温度,即量杯量出其标称容量时的温度,应为20℃。 3.4 容量定义 相当以任一分度容量定义为:量杯在20℃时,当水充到该分度线时,量出20℃水的容量,以毫升表示。 调定弯液面,应使弯液面的最低点与分度线上边缘的水平面相切。视线应与分度线上的边缘在同一水平面上。
4 规格系列及基本尺寸 4.1 规格系列如下:5,10.,20,50,100,250,500,1000mL 4.2 基本尺寸如图1和表1所示。
5 技术要求 5.1 容量准确度 量杯的标称容量和任意分量的容量允差均不应超过表1的规定。 5.2 材质 量杯应采用透明玻璃制成,其耐水等级≤3级。 5.3 内应力 量杯双折射光程差数值不应超过100nm/cm. 5.4 外观缺陷 量杯的表面和内层不允许有薄皮气泡、积水条纹、密集小气泡存在。但允许有不影响计量读数和强度的轻微缺陷,其允许范围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注:底座缺陷按同种规格非分度表部分范围放宽一倍。 5.5 结构 5.5.1 壁厚 量杯在构造上应足够牢固,以经受正常使用,在壁的厚度上,不应有明显的不均匀处,壁的最薄处,不应低与表1中规定。 5.5.2 稳固性 量杯放置在平台上,应不能摇晃,空量杯在15℃的斜面上,不应跌倒。 5.5.3 底部 量杯底部造型应是圆形,也可采用其他形式,但应满足5.5.2条对稳定性的要求。 5.5.4 口部及倒液嘴 口部应熔光,并应与杯轴相垂直。倒液嘴应能使杯内液呈细流倒出而不外溢,不沿壁外流。 5.5.5 尺寸 量杯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5.6 分度线和标数字 5.6.1 分度线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6.2 分度线位于和量杯纵轴相垂直的平面内。 5.6.3 分度线的长度:短线的长度应为该分度线处圆周长的10%到20%。长线的长度约为邻近短线长度的二倍,并应对称地超过短线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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