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五证齐全”。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是否合法,主要手段就是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五证”。“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因为《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在前四证齐全的基础上才能办理的,所以,购房者只需查看“预售许可证”就能知道楼盘销售是否合法。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等。“预售许可证”表明,房管部门已经审查了其他各项开发商应完成的手续,并对这些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检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编号;预售商品房的性质、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买房人除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外,还要注意查看该证的真伪。
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时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所以买房人在看商品房预售广告时,除了看价格、位置、户型这些你所关心的内容以外,不要忘了看一看上面是否标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如果没有,就应该打一个问号。
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预售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因此,购房者购买未取得法定预售资格的楼房,存在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据了解,违规预售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至少有四个方面。首先,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他投入了多少资金,购房者不清楚,而主管部门也无法监控,楼盘什么时候建成完工、能不能建起来就无法得到保证。楼盘有可能因为开发商资金问题中途停工而变成“烂尾楼”,或者因为开发商把钱挪作他用、携款而逃甚至直接宣布破产而无法交付使用,这让购房者防不胜防。其次,开发商出现欺诈行为的概率增加,购房者仅凭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几张图纸和置业顾问的如簧巧舌便交了预付款,而且开发商拿到钱后开个收款凭据就完事,根本不会与购房者签订合同。这极大地诱发了逾期交房、合同欺诈、承诺不兑现、绿化面积、住房面积与实际不符等严重伤害购房者权益的事情的发生。再其次,购房者能不能如愿得到想要的房子也是个问题。如果开发商只盖100套房子,他却接受了200人的认购,那么有的购房者即使交了钱也未必能得到房子。最后,房子由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手续不全,可能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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